主页 > imtoken官网苹果版 > 链法深度|践行合规,为太阳而生——数字货币交易所法律合规(一)

链法深度|践行合规,为太阳而生——数字货币交易所法律合规(一)

imtoken官网苹果版 2023-01-17 13:01:15

- - / 开始 / - -

文|庞立鹏、郭亚涛

全文5788字,阅读需要15分钟

这是第一篇关于深度链法的文章

《链律深度》是公众号【链律】的专栏。本专栏由庞立鹏律师、郭亚涛律师撰写。第一系列将分为四章,对交易所、ICO和平台币所涉及的法律风险进行详细解读。本文是该系列的第一篇。

讨论交易所、ICO等涉及的法律风险。数字货币的法律性质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数字货币的法律性质将直接影响交易所和ICO行为的法律性质,直接影响犯罪与非犯罪。这个罪和那个罪的决定。案件的管辖权问题,将直接决定中国司法机关对相关涉嫌犯罪是否具有管辖权。公众号“链法”将用四篇文章详细分析其中涉及的问题。在今天的文章中,我们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试图窥探当前的司法环境。有什么法律地位。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谦在接受《财经》杂志采访时提到,去中心化资产交易具有成本低、准实时、系统健壮等优势,但其具有高性能、安全性增强、监管准入、场景挖掘等优势仍需进一步研究和探索。其中特别强调了如何为监管提供“入口”,这应该是各种去中心化资产交易技术方案中“不可或缺”的元素。

此外,姚谦在新书《数字货币初探》的序言中提到,数字货币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中央银行必须迎头赶上。

银监会对于比特币的规定

央行是如何赶上的?

近日,央行公布了其数字货币相关专利。

通过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专利检索分析页面了解到,截至2018年7月15日,与数字货币相关的专利技术已达数十项。以姚谦为首的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成立于2017年初。

最早的数字货币专利之一是在 2016 年 3 月 25 日申请的,公布日期是 2017 年 10 月 10 日,其名称为“数字货币转数字货币芯片卡的方法和系统”。

近日,央行又公布了一批与数字货币相关的数字货币。

截图共10种,其中4种于2018年6月29日(开放日)获批,分别为:基于数字货币钱包的充币方法及系统、基于数字货币的终端对钱包 一种升级钱包的方法和装置,一种更换数字货币钱包密钥的方法和系统,以及一种打开数字货币钱包的方法和系统。

银监会对于比特币的规定

事实上,迄今为止,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已经提交了60多项专利,旨在打造一个结合数字货币核心特性和现有货币体系的系统。

从中国人民银行专利申请和收购的方向可以看出,中国可能不仅仅发行数字货币,甚至已经规划了如何发行、管理和结算,包括如何建立数字货币与数字货币之间的互动。各种货币。

正如央行前行长周小川所说,央行很早就开始关注数字货币、区块链、分布式账本技术等新兴金融技术。在IPRdaily中文网与incoPat联合发布的“2017全球区块链企业专利排名(百强)”中,央行专利68项,阿里巴巴集团专利43项。有网友表示,“央行是世界上最懂区块链的妈妈”。

表面上看似平静,实则暗流涌动。以上只是国家区块链布局的冰山一角。区块链会是未来的一个发展方向,但目前能实现的并不多,还不成熟。对于大家来说,还是要理性看待区块链的发展,尤其是不要做超出法律法规界限的事情。行为,无论是区块链、比特币、交易所、ICOs还是当前交易所的平台币,合规都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同时银监会对于比特币的规定,从长远来看,合规是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良药。结合最近流行的ICO、平台币、Fcoin的交易或挖矿模式,

根据 Coindesk 2018 年第一季度区块链行业报告,前三个月 ICO 筹集的资金总额为 63 亿美元,是 2017 年的 118%。

在中国,早在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就发布,称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涉嫌非法销售代币、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事实上,虽然现行法律并未禁止中国人持有虚拟货币,但在海外建立代币交易所和ICO仍存在法律风险。那么在当前环境下,交易所、项目方、投资人都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法律问题

银监会对于比特币的规定

这涉及以下法律问题:

数字货币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中国对涉外案件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在海外开设数字货币交易所涉及哪些责任?

海外ICO涉及哪些责任?

之所以把数字货币的法律性质放在首位,是因为数字货币的法律性质会直接影响交易所ICO行为的法律性质银监会对于比特币的规定,而案件的管辖权问题将直接决定中国司法机关' 与涉嫌犯罪有关的案件是否有管辖权。公众号“链法”将用四篇文章详细分析其中涉及的问题。在今天的文章中,我们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试图窥探当前的司法环境。有什么法律地位。

涉及的法律文件:

1.《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银监会对于比特币的规定

发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发布日期:2013 年 12 月 5 日

关键摘录:比特币有四个主要特点:没有中心化的发行人、总量有限、使用没有地域限制和匿名性。比特币虽然被称为“货币”,但并不是真正的货币,因为它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备法定补偿、强制等货币属性。从本质上讲,比特币应该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该作为市场上的货币使用。

2.中国人民银行就比特币相关事宜回答记者提问

发证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13 年 12 月 5 日

重点摘录:比特币交易是一种在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人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参与。

3.《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关于防范代币发行和融资风险的公告》

银监会对于比特币的规定

发证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

发布日期:2017 年 9 月 4 日

重点摘录: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非法销售和流通,向投资者募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涉嫌非法销售代币、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币与代币与“虚拟货币”的兑换业务,不得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对于 ICO

2017 年 9 月 4 日的公告意味着 ICO 在中国被完全禁止。此后,开曼群岛、百慕大、伯利兹等避税天堂,包括虚拟货币交易所和ICO项目方,也开始在这些地方注册公司,以逃避监管。公司从中国向国外注册时,国外是否会成为法外场所,会涉及到案件的管辖权,我们会在以后的文章中详细分析。

现行法规的性质是什么

之所以需要提到法规的性质,是因为我们在对交易所进行合规检查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刑事法律风险。《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关于防范代币发行和融资风险的公告》详细提到了代币发行和融资的性质,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告》只是一个部门规定(国务院各部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不依照本公告的规定给予刑事处罚。然后《公告》中提到“ 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发行代币票、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犯罪。活动。” 那具体包括什么?在此之前,我们需要看看数字货币的性质在国内实践中是如何确定的。

数字货币的法律性质(以比特币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