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imtoken钱包苹果手机怎么下载 > 以太坊提案或引发STO大爆发,详解新加坡政策适用性

以太坊提案或引发STO大爆发,详解新加坡政策适用性

siteweiyangx.com 以太坊经典应用_以太坊落地应用_以太坊怎么应用

siteweiyangx.com 以太坊经典应用_以太坊怎么应用_以太坊落地应用

首页> 区块链以太坊提案可能导致STO爆款,解释新加坡政策适用性区块链Helen Babbitt资讯2018-09-27

关键词:

2017年底,一种新的融资概念开始流行,那就是STO,通过证券化代币进行融资。 2017年底,一种新的融资概念开始流行,即STO,SecurityTokenOffering,通过证券化代币进行融资。 对于在美国注册的公司来说,STO是合法合规的ICO。

近日,STO再次受到关注,因为TokenSoft发布了针对以太坊的改进提案,可以建立基于以太坊的证券通证标准,业内人士解读为可能引发STO的大爆发。

STO的核心是合规要求

在美国,所有与融资有关的金融活动都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管辖之下。 如果你想筹集资金,你通常有两种选择。 一种是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然后筹集资金; 二是不注册,在监管下融资。

STO的核心是满足SEC的监管要求。 这些核心理念是: 1. 合格投资者; 2. 反腐败、洗钱等目的的投资尽职调查(KYC和AML); 3、信息披露; 4、投资者锁定期。

与这些监管要求相对应的是D、S、A+几大融资监管。 D是私募融资监管,S是监管美国公司? 针对海外投资者的规定。 通过这两项融资规定,不需要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 A+相当于IPO,需要2年的审计。

然而,如果没有标准,监管机构、开发人员、KYC 提供者、投资者、发行人、钱包和交易所就无法在同一框架内协同工作并创建一个功能性的 STO 生态系统。

以太坊新提案为STO带来机遇

该标准似乎即将出现。 9 月 11 日,开发者 Stephane Gosselin 在 GitHub 上提交了一份新提案,宣布了一种新的安全令牌——“ERC1400”。

ERC1400”是新提出的证券型通证的标准。新标准主要结合Token的互换性(fungible)与证券相关的业务场景,设计了一套通用接口。新的Token提案主要侧重于监管功能,以及目的是为了方便用户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在以太坊网络上发行证券。

CryptoSlate 上的专栏作家 SamTown 评论道:

TokenSoft 的 ERC-1404 标准专为资产标记化而设计,是在证券律师事务所、主要加密货币交易所和发行人的指导下开发的。 值得注意的是,ERC-1404 标准是在考虑到银行和公司治理法律的情况下制定的,并提供与 ERC-20 标准相同的所有功能。

通过向 ERC-20 标准添加几行新代码,TokenSoft 开发团队使发行人能够执行转移限制。 这允许发行人控制何时以及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转移代币数量,从而满足关键的监管要求。

ERC1410在ERC20/ERC777中不存在的余额中增加了额外的信息来解释属性,从而将其划分为不同的部分以太坊落地应用,从而可以进行一些操作限制。 ERC1400是对ERC1410标准的继承和改进,增加了将在证券相关业务中使用的功能:增发证券、存储相关法律文件等。

STO会不会爆发比ICO更猛烈的热潮? 监管监管后,传统资产通证化之路还远吗? 各国对证券型通证的认定和监管有何异同?

9月26日,在Blockatelier组织的线上交流活动中,比特币创始合伙人罗杰分享了这个话题。 在问答环节,巴比特记者也向罗杰提出了一些问题。 以下为演讲精华编辑:

STO将是未来重要的发展方向

我们从今年5月开始关注STO,认为这是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因为全球范围内的价值流通必须遵守国家、地区、区域的法律监管,尤其是代币化。传统资产。 这样。

我们的世界充满了资产,例如股权、房地产所有权、房地产投资基金、黄金、碳信用额度、石油、艺术品、音乐版权等,其中许多资产难以转让或颗粒化。 因此,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往往通过合同协议或权证进行,但纸质和复杂的法律协议繁琐且难以转移和追踪。 所以解决方案之一就是将资产从TOKEN转移到数字资产体系,在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全球范围内的交易流通。

这涉及财产形态和财产观念的变化。 最早的财产必须是实物,如土地、房屋、农作物、畜产品、家禽等; 大分工后,为了便于交换,财产的形式是货币和生活用品。 但在过去的100年里,无形资产(如版权、股权、理财产品、债务等)占我们财富的比例越来越大,当然也越来越多地提到数据财产。 但这还不够。 如果更多的资产可以代币化,全球化将被重新定义。 我们认为财产代币化可能是一种新的世界趋势。

具体来说,STO本身有以下优势: 1、更好的流动性; 2、协议层面的自动化管理; 3. 24小时交易; 4. 交易单位较小; 5、整体流动性较好。

传统资产的TOKEN化将在全球范围内对协议层面的合规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包括polymath、harbor、innsuance、Securitize。 ST通证产品融资合法化,可以进一步打开机构投资者市场,对标实物资产,带来更大的潜在市场。

美国和新加坡形成鲜明对比

对于STO,我们更关注几个主要国家的立法和监管动态,代表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比如美国、新加坡、日本、加拿大、俄罗斯、中国未来的监管政策。 目前,美国和新加坡在监管方面存在差异。

2018年9月19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金融科技与创新MAS技术基础设施办公室负责人Damien Pang在周三举行的CoinDesk Singapore 2018会议炉边谈话中指出:每个司法管辖区都有其自己有一套判断标准。 DamienPang 表示,MAS 不打算对实用代币进行监管,只要有律师签署的非证券法律意见书就可以了。 并且预计支付服务法将在今年年底前颁布,适用于具有存储和支付价值的支付代币。 同时,新加坡方面表示,目前我们看到的TOKEN并没有证券类型。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2017年7月发布的一份报告中推断,特定的TOKEN可以被委托证券并被控制。 迄今为止,每一次 ICO 都是打着实用代币的幌子进行的未注册证券发行。 但 SEC 主席杰伊克莱顿说:“我相信我见过的每一个 ICO 都是证券。”

可见两国在STO方面的管理思路是完全不同的。 我认为原因是他们站在利益和监督两个不同的层面上。

新加坡TOKEN发行指南详解

我们今天的内容主要介绍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于2017年11月发布的《数字代币发行指南》(AGuide to Digital Token Offerings)。该指南分为两部分,一是规范,二是规范案件。 我会专注于它。

在规范中,MAS并没有使用证券通证的概念,而是使用了资本市场产品,但两者的本质是一样的。 如果 Token 属于 SFA 定义的资本市场产品,那么此类 Token 的销售/发行可能会受到 MAS 的监管。 其中,还提到了将被视为资本市场类别的证券代币,包括股票、债券和集体投资计划(CIS)中的单位股份。

让我们看一下《证券法》适用于新加坡代币发行/发行的案例。 指南中提到了6个案例。

案例一:A公司计划打造一个平台,实现平台用户之间算力的共享和租用。 为发展平台,A公司拟在新加坡发行TokenA进行融资。 TokenA 将授予 Token 持有者使用公司 A 平台的权限。 令牌可用于支付平台其他用户提供的计算能力的租金。 TokenA 不会附加任何其他权利或功能。 A公司拟在全球发行TokenA,包括新加坡。

显然,TOKENA 不会被视为证券,因为 TOKENA 不会附加任何其他权利或功能,仅具有平台访问权限和作为算力支付方式。

案例2:B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经营商品房。 为了发展购物中心,公司计划在全球(包括新加坡)发行TokenB进行融资。 TokenB 代表 B 公司的股票,代表 Token 持有者在 B 公司的数字所有权。此外,B 公司拟就其 TokenB 的发行提供财务建议。

那么,TOKENB是一只股票,属于SFA监管范围。 因此,其发行时需要符合招股说明书等证券法各项金融法规的要求。

案例三:C公司拟在全球(包括新加坡)发行TokenC。 C 公司将汇集筹集的资金,并将这些资金用于投资金融科技初创企业的股票投资组合(“投资组合”)。 C Corporation 将管理该投资组合。 TokenC 的持有人将不参与 C 公司的日常运营或投资组合管理。投资组合产生的所有利润将作为补偿进行汇集和分配。 如果 B 公司持有 SFA 规定的证券交易资本市场服务牌照,那么就任何财务顾问服务而言,B 公司可豁免持有财务顾问牌照以在新加坡作为财务顾问开展业务。 相反,B 公司将遵守某些报告要求,包括向 MAS 提交一份通知,告知其将根据《财务顾问条例》(Rg2) 第 37(1) 条的要求根据 FAA 提供财务咨询服务。 它是为了让 Token 持有者能够获得投资组合所产生的利润。

案例 4:D 公司在新加坡注册成立,并在新加坡开展业务。 公司拟向公众发行TokenD,但新加坡人不能参与Token发行。 D 公司将汇集此次发行筹集的资金,并将这些资金用于投资金融科技初创企业的股票投资组合。 D 公司将管理股票投资组合。 TokenD 的持有人将不会参与 D 公司的日常运营或投资组合管理。该投资组合产生的利润也将汇总并分配给 TokenD 持有人作为补偿。 这种安排的目的是使 Token 持有者能够获得投资组合产生的利润。

案例3和案例4可以放在一起看,其实质是一个股权投资组合。 我们现在也有客户在做这样的数字资产股权组合,然后投资其他公司。 当你管理这样的投资组合并发行 TOKEN 时,新加坡分为两种情况。 如果你的客户包括新加坡,那么在CIS的框架内。 相反,如果新加坡人不参与,则 SFA 第 XIII 部分的规定不适用于代币发行。

案例5:E公司计划搭建一个平台,帮助初创企业通过Token为投资者募集资金。 为了便于发行,E公司将为每个想要发行数字代币的初创企业设立一个实体,作为投资初创企业的SPV。 希望投资初创企业的投资者向各种实体提供贷款。 反过来,每个实体将向投资者发行 TokenE,这是每个初创企业独有的,将发行给全球投资者,包括新加坡人。 代币 E 将代表投资者对实体贷款的债权。 E公司平台还将运营一个市场,方便投资者使用公司平台交易TokenE。 此外,E 公司拟就 Token 发行向投资者提供财务咨询服务。

案例 5 比较简单。 必须属于SFA定义的证券,并接受相应的监管。

案例6:F公司拟设立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方便不构成证券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与法定货币进行交易。 在运营的最初几年,该平台不允许交易证券代币。 但这一限制可能会在几年内取消。

案例6涉及虚拟货币兑换,分为两种情况。 关键是平台在运营初期会不会推出证券代币。 如果不是,则不受SFA监管。 但是,我们看到,目前的发展趋势是未来的交易,如果会议中有一些安全令牌项目,那么根据SFA,需要获得MAS的批准。

我们可以看到在新加坡这个案例中,有5条法规涉及证券型代币,所以我们认为传统资产代币化很可能成为未来世界的新趋势。

话题分享结束后,巴比特记者也问了罗杰几个问题:

巴比特:什么样的项目适合做STO? STO项目和ICO项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什么区别?

Roger:STO指的是SecurityTokenOffering,通过证券化代币进行融资,对标就是现在的ICO。 从在美国注册的公司来看,STO是合法合规的ICO。 全球资产的代币化或加密分级是一个巨大的潜在机会。 全球股票资产价值约70万亿美元,债务约100万亿美元,房地产约230万亿美元。 通过 ICO 筹集资金已成为 2017 年的现象。 通过STO对现有资产进行TOKEN化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很可能在2019年开始爆发。之前分享中提到的一些传统资产,包括股权、基金、黄金、房产所有权、版权等,都适合申通快递。 STO项目与ICO项目最大的区别在于监管,既需要注册发行,也需要投资者资质。

巴比特:某交易所发布公告称,交易所代币可以兑换股权。 操作是否合规? 实际操作中需要特别注意哪些点?

Roger:我觉得token可以兑换股权的情况,本质上是security token,所以要看是在哪个国家发行的,如果是在新加坡,肯定是SFA监管的。 现在市面上的交易所大多是不合格的,其发行的TOKEN只在自己的平台上流通。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认为是不合规的。 交易所需要先判断是否是自己发行的证券通证,然后再申请相应的牌照。

巴比特:STO的定价模式是怎样的?

Roger:不同项目的定价模型应该是不一样的。 比如公司的股权,有自己的一套估值模型。 如果是美术作品或音乐版权,也会有根据他们往年收入的市场价格,需要结合实际案例。 看。

巴比特:如果一个项目方按照新加坡标准进行STO发行证券型通证并出售给中国投资者,是否还会同时受到中国的监管? 项目方如何平衡两国监管差异带来的风险?

罗杰:是的,不管你在哪个国家发行以太坊落地应用,只要你想在另一个国家销售,你都需要遵守当地的法规和法律,否则你只能在允许的范围内经营。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认为以智能合约形式进行合规管理将成为全球趋势的原因。

Babbitt:你见过一些项目达到新加坡标准的STO案例吗?

Roger:目前我们在美国和新加坡同时有两个项目,但都没有真正跑通。 我们也想看看以后会有什么效果。

新模式、新体制、新空间:信用经济大发展时代

一年多来,我们经历了最严重的疫情,社会经济发生了很多变化,信用经济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一方面,征信体系和社会征信体系都在推进相关制度建设,特别是征信体系相关政策和制度的落地,正在深刻改变征信格局及其相关生态; 另一方面,数字经济仍保持高速发展,进一步深入社会生活,数据要素市场相关制度逐步建立,特别是《意见》提出的四大基础数据体系建设。数据二十条”,将为信用经济开辟新的市场空间。 并催生丰富的数据和信用生态系统。 【更多关于信用经济的讨论,请关注专题“第二届中国信用经济发展高峰论坛”】

以太坊怎么应用_以太坊落地应用_siteweiyangx.com 以太坊经典应用

上一篇>线上申请+地区分类标准,Coinbase疯狂上币模式即将开启?

下一篇 > 今年第二季度加密货币挖矿恶意软件攻击增长 86%